海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,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品行良好,无犯罪记录;
3.年龄30周岁至45周岁期间(承诺服务5年以上,年龄适当放宽);
4.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管理、中文、新闻信息、文秘法学专业优先;
5.熟悉公文写作,熟练办公软件操作,有较强的综合协调、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,并能熟悉计算机运用及操作,有文秘岗位工作经验优先;
6.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二、报名时间及材料
报名及截止时间:2022年2月22-28日上班时间。
报名地点: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行政大楼1335室。
报名材料:报名表一份;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;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(2寸,蓝或白底色)一张;其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考试
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、考察和聘用
(一)体检
体检由海安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
(二)考察
由市律师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,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。
(三)聘用和待遇
对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试用期二个月。试用期满,参照海安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待遇,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。
(四)递补
在体检和聘用过程中,因下列情形导致空缺的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:
1.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;
2.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;
3.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;
4.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。
五、其他事项
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招聘工作以本《公告》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公告》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。
本《公告》由海安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;咨询电话81861609。
海安市律师协会招聘人员报名表.docx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