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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简章(消防文员)
2016/7/4 9:56:10
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
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因工作需要,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壹名,派遣到海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从事相关工作,具体事项公布如下: 
   一、招考岗位及人数 
     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壹名。
   二、工资待遇
      基本工资报酬2240元/月(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);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。
三、报名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;
2. 本县户籍,女性,身体健康,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8年1月1日后出生);
3.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。
四、招考办法
招考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。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达到3:1方可开考,达不到则取消本次招考。
(一)考试
笔试:满分为100分。考试内容为:综合基础知识50分、消防专业知识50分。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,不指定复习材料。
面试:满分为100分。根据笔试成绩合计得分,由高分到低分,按招考岗位名额1∶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若进入面试的最低分出现并列时,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。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0.5+面试成绩×0.5。
     (二)体检和政审
      根据综合成绩,按拟招人数1∶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资格人员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
 
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人员,由用工单位会同本公司共同进行政审。
     (三)公示录用审批
      对经体检、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,实施派遣;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,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,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。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。
     五、报名须知
     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;体检费自理。
      报名时间:2016年7月8日(上午8∶00~11∶30  下午2:00-5:00)。
报名地点: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海安县城黄海大道东15号)。
联系电话:0513-88931238,13328080812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      六、纪律与监督
      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,真实、准确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;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。
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,严肃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严禁徇私舞弊,如有违纪违规,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举报电话:0513-88812392。
     七、本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南通长三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7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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